受义乌市浪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小贷公司)某股东委托,决定对其持有的浪莎小贷公司9.84%股权(5906.25万股)向社会公开挂牌转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义乌市浪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是义乌首家经省金融办批准的小额贷款公司,由浙江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发起,集合四家法人企业和十个自然人参股成立,注册资本6亿元。公司以服务“三农”、社区和小企业为宗旨,推出了“三农”贷款、临时性周转贷款、个体工商户经营贷款、产业链结算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个人创业贷款和助学贷款等7个贷款品种。
本次公开转让的股权为浪莎小贷公司9.84%股权,共计5906.25万股,转让底价每股人民币壹元整(¥:1.00元/股),内设保留价。
本次股权转让可分割转让,即自然人、法人可单独部分受让,也可多个受让人联合受让。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次股权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受让方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具备成为小额贷款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必要条件,符合《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和《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定:
1、受让方为自然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
(3)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资金实力;
(4)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知识。
2、受让方为法人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工商部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法人代表无犯罪记录;
(3)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4)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能力。
3、受让限制性条件规定
(1)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30%,其余单个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10%;
(2)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不得再参股本县域内其他小额贷款公司,其他股东入股本县域内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超过2家。
三、报名申请及成交事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意向竞买人须在2014年6月11日至6月27日下午16时止(节假日除外),向义乌产权交易所股权管理部(稠州北路505号六楼8607室)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经交易所与转让方审核确认后,竞买人领取资格确认书。
2、提交资料
(1)提交竞买申请书及承诺函;
(2)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的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材料;
(3)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竞买保证金缴纳
通过资格审核后,竞买人须在2014年6月27日下午16时前按报名标的底价总额的10%交纳相应保证金,保证金缴纳账户(户名: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义乌市分行;账号:1208020009045009586)。在交纳保证金后,才能成为正式竞买人。
4、网络竞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6月30日上午十点;
地点:义乌产权交易所竞价室(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6楼)
(竞价规则详见网络竞价须知,竞价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报名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9-85428969、89906603、85544445(传真)
报名地址: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6楼8607室(义乌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王先生
详情登陆:www.ywcq.com(义乌产权交易所网站)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