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转让方浙江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以下资产进行信息披露
截至2018年4月26日,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对永康市高尔美工贸有限公司债权项下未偿本金为人民币28,000,000.00元,未偿利息为人民币7,368,900.00元(实际利息以裁判文书确认的方式计算为准),本息总额共计为人民币35,368,900.00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所有权人 |
永康市欣业压铸厂(普通合伙) |
抵押物种类 |
工业土地(光地) |
土地证号 |
永国用(2002)字第01457号 |
土地终止日期 |
2052年4月22日 |
房屋权证 |
无 |
最高抵押金额 |
2,679万元 |
抵押物地址 |
永康市西城街道办事处烈桥村 |
土地面积 |
16,136平方米(24.2亩) |
房屋面积 |
无 |
备注 |
抵押物为光地,目前存在土地纠纷,地上已建成房产,房产均未确权,目前已出租,租期长。特别提醒:抵押物以实物状况为准,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保证。上述事项需买受人知悉。 |
保证人情况
1.东阳市华东园林工具有限公司提供15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3.吕爱美、陈建伟提供28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4.胡志强、吴妙云提供28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5.孙尘、卢晓霞提供28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6.包孟飞、蒋莉华提供1500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涉诉情况
已判决未执行,案号:(2017)浙0784民初1196号。
标的物介绍:
抵押资产基本状况
标的债权项下抵押资产为永康市欣业压铸厂(普通合伙)名下位于永康市西城街道办事处烈桥村的工业土地(光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6,136.00平方米。
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在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认可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查阅完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全部债权。
4. 挂牌期间内,资产包内如有成功清收的,可能影响资产包债权本金及挂牌价,最终成交价以债权转让合同为准。
5. 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转让款。
6. 保证金:人民币叁佰陆拾伍万元整。
竞价要素:
竞价日期:2018年5月22日
竞价方式:线下竞价
起拍价:1825万元
是否设有保留价:无
加价幅度:2万
自由竞价时间:2018年5月22日10:00―2018年5月23日10:00
延时报价时间:竞拍最后2分钟内仍有人出价的,即进入延时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周期每次5分钟。
浙商资产联系人:虞经理 15757128506
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永康市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陈经理 15058679678 0579-87332302(转不良资产转让)
报名期限:2018年5月11日-2018年5月21日